关于Apollo

精准。透明。长远思维。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是一家总部位于悉尼的基金管理公司,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559566。我们管理三只批发基金,涵盖全球上市股票、有担保信贷及风险投资。

公司简介

三只批发基金。一套严谨框架。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ABN 22 673 370 717,ACN 673 370 717)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559566,办公室位于悉尼克拉伦斯街191号7楼。我们的投资者均为批发客户:私人投资者、家族办公室、符合批发客户测试的自管养老基金,以及代表上述客户的顾问机构。

相当比例的投资者以普通话为母语。我们将中英双语服务作为常规安排而非特殊要求,在日常业务、文件制作及投资者报告中均提供双语版本。

公司架构专注而高效。投资决策由同时承担许可证责任管理人义务的专注团队作出,因此承担投资风险的人员与对许可证运营负责的人员为同一批人。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不设分销层级。

Apollo在三只基金中分别担任不同角色,且角色并不相同。在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Fund中,我们担任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及行政管理人。在Master Fund中,我们担任发起人:即要约所依托的持牌人,受托人及投资管理人职能由独立实体承担。在Apollo Venture Capital Fund中,我们与独立普通合伙人共同担任管理人。

资质认证

合规注册,透明运营

AFSL 559566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持有由ASIC颁发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559566。

ABN 22 673 370 717

已在澳大利亚商业注册处注册。ACN 673 370 717。

VCLP LP2500008

Apollo Venture Capital Fund已根据《2002年风险投资法》在AusIndustry无条件注册。

仅限批发客户

三只基金均仅向符合《2001年公司法》第761G及761GA条款规定的批发客户提供。

投资方法

为复利而生。从不追逐风口。

稳健复利,才是真正的财富积累。我们拒绝用一次冒进,换取短暂的亮眼回报——因为真正的超越,源于从不失守的底线。

01

先研究,再定规模,最后看价格

每一持仓均始于书面投资论据:该企业的业务模式、其价值高于成本所需满足的条件,以及何种情况表明我们的判断有误。持仓规模在投资前依据该论据确定。当论据不再成立时,依据事实平仓,而非寄望于反弹。

02

集中持仓,并如实披露代价

持有20至40只标的,使研究能够达到每个持仓应有的深度。同时也意味着单一不良结果的影响,大于分散化指数组合中的同等情形。我们将此视为需要披露的风险,而非值得营销的特色。

03

以担保取代情绪

物业敞口通过有担保贷款取得——约定利率、明确期限、已登记担保权益,以及放款时依据独立估值设定的贷款价值比——而非通过持有开发项目股权。每笔贷款首先评估担保物业,其次才评估借款人。

04

流动性与资产匹配,而非与营销匹配

无法满足赎回的基金,无论回报数据如何,均已令投资者失望。在资产为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上市证券的情况下,提供每日交易。在基金持有贷款或非上市资产的情况下,交易条款如实反映这一点。我们宁愿解释锁定期,也不愿暂停赎回。

05

透明,是我们最坚定的承诺

我们的每一份营销材料、每一页网站内容,均须与要约文件严格一致。无法核实的数据,我们选择留空——而非以估算填充。基金尚无业绩历史时,我们如实说明——而非借用他处的历史记录。诚信,不是我们的加分项,而是我们的底线。

团队

负责投资组合管理及许可证运营的人员。

刘志明,CFA

董事、投资组合经理

志明负责投资组合管理及Apollo作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持牌公司的相关义务。公司被富途证券收购后,他曾在富途控股旗下的moomoo Securities Australia担任交易主管逾三年,负责澳大利亚业务的股票及期权交易,此后在多家澳大利亚实体建立并管理持牌基金,涵盖上市股票、私人信贷及风险投资领域。

他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拥有悉尼大学商学硕士学位及南澳大利亚大学应用金融学学士学位,以中英双语开展业务。

治理与许可

许可证背后的义务,以及履行方式。

持牌人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
ABN22 673 370 717
ACN673 370 717
AFSL559566
注册办公室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克拉伦斯街191号7楼 2000
客户类型仅限批发客户
监管机构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Apollo维护合规计划及程序手册、利益冲突登记册、违规登记册、投诉登记册,并每年对照许可证条件进行年度声明。根据RG 166规定的财务资源要求,包括净有形资产测试及现金需求预测,每月监测并每年审计。

顾问及服务提供商

审计、法律及税务方面的外部专业机构。

Apollo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处理审计、法律及税务事务,而非在内部承担上述职能。

持牌人审计师

AMW Audit

法律顾问

Cowell Clarke

税务顾问

AGC Advisory

联系方式

我们位于悉尼,提供中英双语服务。

Address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悉尼克拉伦斯街191号7楼 邮编 2000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持有ASIC金融服务许可证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旗下运营三只批发基金,涵盖全球上市股票、有担保信贷及注册风险投资。

ABN: 22 673 370 717

ACN: 673 370 717

AFSL: 559566

联系我们

Level 7, 191 Clarence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zhiming@apolloim.com.au0458 966 666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ABN 22 673 370 717,AFSL 559566)是本网站所述基金的受托人、管理人或发起人。所有基金仅向符合《2001年公司法》第761G及761GA条款规定的批发客户提供。本网站内容不构成向零售客户提供金融产品的要约。相关信息具有一般性质,未考虑您的具体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 2026 Apollo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y Ltd. 保留所有权利。

受ASIC监管 · 澳大利亚悉尼